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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管理办法

西南交通大学新媒体工作奖励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

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,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新媒体建设,以新媒体联盟为载体推动校园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、渠道、平台、经营、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,形成立体多样、融合发展的校园媒体传播体系,学校党委宣传部(新闻中心)计划每年从文化建设专项经费中预算10万元,大力支持校园新媒体建设,促进校园网络文化繁荣发展。

一、获评“十佳校园新媒体”的校园媒体组织和团队资助下一年度新媒体运营工作经费8000元,获评“十佳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”的学生个人,奖励800元奖金。

二、新媒体运营工作经费需符合学校财务公用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,报销时必须具有原始发票及刷卡凭证,或对公转帐支付,经办人由经手人填写,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或指导老师签字验收,报党委宣传部签章后,交学校财务处报销。个人奖励以稿酬形式直接转帐至获奖学生绑定学校财务的银行卡中。

三、被资助的组织和团队需满足相关考核要求:

1、需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师生校友风貌,创作一定量的优质原创作品(图文、摄影、视频等均可),并通过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,达到一定影响力的要求。

2、发布微博条数不少于300条(原创微博不少于100条),其中被转发超过100次的原创微博不少于10条、200次的不少于5条、500次的不少于1条。

3、发布微信数不少于100条(原创内容不少于50条),其中单篇阅读量超过1000次的原创内容不少于20条、5000次的不少于10条、10000次的不少于2条。

4、被交大官微、人民日报、央视新闻、微言教育、共青团中央、四川教育、四川共青团等政务微博、微信转发,微博转发量和微信图文阅读量可累加计算。微博、微信的影响力要求至少需要满足一项,每年度1210日前,需要根据考核要求及运营特色提交年度工作总结,未满足考核要求的组织和团队,资助经费减半,并取消下一年度的评优资格。

四、本办法由交大新媒体联盟秘书处负责解释,相关事宜联系咨询电话:02866366547(朱老师)。

西南交通大学校园新媒体联盟

2015425